港口改革的讨论往往从名称开始:港口是否应转型为地主港?更有意义的出发点其实是问责。
超越名称
常用的参考框架根据基础设施归谁所有、上部设施归谁所有以及劳动力由谁雇用,将港口分为四种模式——服务港、工具港、地主港和完全私营港。而在实践中,大多数港口都是混合模式。
决定绩效的关键在于:
- 监管职能与商业职能在存在冲突时是否分离;
- 特许经营协议是否包含可衡量、可执行的义务;
- 港口当局是否具备监督运营商的能力;
- 政府是否保留了本应由其作出的战略决策。
从何入手
在设计改革方案之前,先开展独立的治理诊断,厘清职责、决策权和绩效数据。这样可以避免只改变结构、却未改变结果的改革。